知识概括
类型 | 感性概括 | 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 |
理性概括 | 高级的概括形式;在前人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来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 | |
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 (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 正例又称肯定例证,指包含着概念或规则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例证; 反例又称否定例证,指不包含或只包含了一小部分概念或规则的主要属性和关键特征的例证。 (2)提供丰富多彩的变式,并能正确运用变式 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 (3)科学地进行比较 (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
【示例】
1.【单选】直观时使用变式的目的在于( )。
A.激发兴趣B.分解概念
C.区分本质与非本质特征D.新颖性
1.【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变式的特点。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或者说变式是概念的正例在无关特征方面的变化。故本题选C。
2.【单选】在帮助学生理解“果实”概念时,教师举例既选择可食的果实,又选择不可食的果实。这是运用了( )。
A.正例与反例配合法B.比较法
C.直观法D.变式法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变式的内涵。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在教学中讲授“果实”的概念时,既选可食的果实,如苹果等,又选不可食的果实,如棉籽等,这样才有利于学生看到一切果实都有“种子”这一本质特征,准确地掌握“果实”的概念。易混淆的是B选项,比较法是将概念的正例和反例匹配呈现,让学生辨别、比较,从而弄清概念的有关和无关特征,以利于概念的学习。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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