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详解
法的作用,即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其中,法对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称之为规范作用;法对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称之为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简单记忆:教育尹志平)
根据法的作用的具体对象、主体范围和方式的不同,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1、指引作用(关键词:个体行为)
(1)指引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2)分类:个别性指引+规范性指引。
(3)规范性指引:确定的指引(义务为内容)+有选择的指引(权利为内容)。
2、评价作用(关键词:他人)
(1)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2)分类:一般评价+专门评价。
(3)混淆点:专门评价和强制作用。(定罪名属于专门评价、判刑进监狱属于强制作用)
3、预测作用(关键词:相互)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4、强制作用(针对违法犯罪者)
法的另一个规范作用在于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规范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法的强制作用不仅在于制裁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还在于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增进社会成员的安全感。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5、教育作用(针对一般人)
(1)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2)分类:正面教育+反面教育。
(二)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
(1)主要表现在调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和同盟者之间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关系。
(2)举例:打击犯罪
2、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1)举例:员工社保。
(三)法的作用具有局限性。(错误说法:法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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