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学热在中国悄然升温,激起了国人对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的激情。一些“私塾”“国学班”等社会培训机构开始擅自招收适龄儿童、少年,以“国学”“女德”教育等名义开展全日制教育、培训,替代义务教育。你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1)首先,以“国学”等替代义务教育的做法触犯了法律。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其次,以国学替代义务教育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义务教育是通过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一种现代教育,我国实施义务教育有其必要性。国学承载着我国传统文化,在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认同感上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但同时国学也是特定时代的历史产物,具有历史局限性,会传递一种封建思想,我们的学习更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有选择性地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将国学作为一种课外辅助培训或许更为恰当,它不能替代义务教育去教育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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