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课堂教学的主要形式是班级授课制,它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它是把学生按年龄和文化程度分成固定人数的班级,教师根据课程计划和规定的时间表进行教学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当前中小学最常用的教学组织形式。
考点1:掌握别称:班级授课制的别称是“课堂教学”。(单、判)
考点2:掌握分班依据:班级授课制的分班依据有二,分别是年龄和知识程度。(多、判)
考点3:掌握地位:关于班级授课制的地位的说法:当前中小学最广泛、最基本、最常用、最普遍的教学组织形式。(单、判)
二、特点:
班:以班为单位集体授课,学生人数固定;
课:按课教学。“课”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单元,一般分为单一课和综合课;
时:按时授课。把每一“课”规定在固定的单位时间内进行,这个单位时间称为“课时”,课与课之间有一定的间歇和休息。
考点1:掌握班级授课制的特点:班、课、时。(多)
考点2:了解综合课和综合课程的区分:综合课和单一课的分类依据是根据一节课所完成的活动任务数量的多少;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的分类依据是根据课程的组织形式。因此综合课的核心关键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任务”,而综合课程的核心关键词是“两门或两门以上的课程”,要注意区分辨别。(判)
考点3:了解教学活动的基本单元是“课”。(单、判)
考点4:结合学生的权利——休息权和个体身心发展特点等知识来理解按时授课。作为老师,应当尊重和保障学生的休息权,不得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进行授课;且学生的注意力维持时间有限,要注意遵循个体身心发展规律进行教学,因此在进行班级授课时课与课之间要有一定的间歇和休息。(判)
三、产生和发展
总体阶段:
萌芽阶段:昆体良——他的“分班教学”思想被认为是班级授课制的萌芽;
确立阶段:夸美纽斯——1632年,夸美纽斯在其著作《大教学论》中系统论述了班级授课制;
发展阶段:赫尔巴特——提出了教学过程的形式阶段理论“四阶段教学法”;
成熟阶段:凯洛夫——以苏联教育学家凯洛夫为代表,提出课的类型和结构,使班级授课制更趋成熟。
我国:
首次引入班级授课制——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
首次以法令的形式进行推广——1904年,《癸卯学制》。
考点1:掌握班级授课制整体的发展历程,以及每一个阶段所对应的代表人物。(多、判)
考点2:昆体良仅仅是有“分班教学”思想,但并没有提出“班级授课制”一词。(判)
考点3:对于班级授课制的确立结合夸美纽斯的核心思想“泛智”教育来进行理解识记,“泛智”教育是指“一切的知识教给一切的人”,如何来教给一切的人呢,按照之前的个别教学制教学效率太低,因此夸美纽斯系统的论述了“班级授课制”。(单、判)
考点4:赫尔巴特的“四阶段教学理论”分别是清楚、联想、系统、方法。(多、排序)
考点5:凯洛夫在教育学中有以下几个地方有提到,分别是:(1)劳动起源学说的代表人物是凯洛夫和米丁斯基,口诀是“米凯爱劳动”;(2)世界上第一本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学著作是凯洛夫的《教育学》;(3)班级授课制的成熟涉及到的人物是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单、判)
考点6:班级授课制首次在我国施行是在1862年的京师同文馆,而真正以法令形式推广是在1904年的癸卯学制。(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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