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月24日
为缓解我校专业教师不足现状,充实学校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报县教育局同意,特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按照教学设计+现场授课总成绩择优录取,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岗位
中学教师9名,其中藏文教师2名,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道法教师2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除具备《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岗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年龄条件
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学历及资格要求
1.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原则上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限期在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外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教学设计+现场授课、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海县完全民族中学教学管理处(联系人:东主,联系电话:13209741424);
3.报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溥、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并填写《兴海具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填写报名信息要求真实、有效。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考生资格审查:兴海县完全民族中学公开招聘临聘教师领导小组对应聘教师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报名截止后,核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的比例,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1或1:2的比例正常进行面试。
(三)面试权重。
1.教学设计
(1)内容:教学设计内容主要为初中相应学科随机抽取,分值为100分,时间为60分钟,教学设计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两位小数)。
(2)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09:00-10:00。
2.现场授课
(1)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本学科内容开展模拟课堂,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现场授课成绩占总成绩的50%(保留两位小数)。
(2)时间:2024年8月25日,下午14:30-18:00。
(3)考生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试讲顺序,必须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到试讲地点候考。证件与本人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按自动弃权处理。每位考试人员进入考场至考试结束,应关闭通讯工具。
(4)考生总成绩按照备课成绩占50%,讲课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保留两位小数。
(四)总成绩并列处理
在试讲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现场授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入选。现场授课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五)体检、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
2.公示: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兴海县完全民族中学微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经请示县教育局同意,方可签订聘用合同书,聘期为10个月,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人员管理与工资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与临聘教师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临聘教师在合同期内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将解除劳动合同。针对本次招聘的岗位,由于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出现的临聘教师空缺岗位1年内按照本次招聘成绩依次递补聘用。1年期限满后不再递补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将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招聘,并报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临聘教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4.临聘教师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劳动报酬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执行,劳动报酬由政府统一发放,教师工资每月3500元整(不扣除三金,实发3500元整)。
原文标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Mc3BFQkgxD9N55swXkR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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